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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知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三批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4-03-20 | 浏览:173次 ]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宝鸡高新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全市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人才支撑,为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增添动力。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第三批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就开展第三批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以下简称“人才服务基地”)是指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培训、人才招聘引进等人才工作服务,管理规范、支撑力强、信用和服务绩效良好、有较强社会责任的服务机构。申报单位(机构)要依法在本省区域内注册(登记)满两年以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条件详见《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被认定的人才服务基地优先享受财政资金和政策扶持。

二、申报程序

人才服务基地申报坚持自愿、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基本情况、服务情况、服务绩效、发展规划等要素综合评审,择优确定。

由申报单位(机构)向注册(登记)地所属县(区)级工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申报资料,经县(区)级工信部门审核后,报市工信局审核;市级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机构)直接向市工信局提交申请报告和申报资料。市工信局审核后按照分配指标(宝鸡市5个)推荐至省工信厅。中央驻陕单位或省属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省级社团组织及承担省级人才服务工作的其他机构可直接向省工信厅申报。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机构)积极申报,并严格审核把关,做好实地核查。

2.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机构)按照《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申报资料纸质版按A4纸张规格印制一式4份,并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宝鸡市-XX县(区)-XX单位”。申报单位(机构)所提供纸质资料要清晰可验,若不能辨识,造成相应后果由申报单位(机构)负责。另需报送申报资料PDF扫描件(与纸质版一致)。

3.各县(区)工信部门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申请报告(含附件4)及申报资料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申报资料电子版和PDF扫描件发送至bj3260477@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260477

附件:图片附件1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申请书.docx

图片附件2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申请资料封皮、目录.docx

图片附件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docx

图片附件4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推荐申报汇总表.xlsx

图片附件5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基地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2】370号).pdf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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